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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4-02043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科电字〔2024〕131号
成文日期 2024-03-27 公文时效

关于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4-03-27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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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市工信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工信局

按照《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部署,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农机装备、医疗装备、仪器仪表领域组织开展专利优先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属于农机装备、医疗装备、仪器仪表领域,且是产品前景好、科技含量高、专利布局优的企业。申报企业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7) (局令第76号),符合优先审查条件的专利或案件自愿提出申请,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见附件2)、 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材料、相关证明文及《承诺书》(见附件3)。 每个申报企业提交专利不得超过10项。

二、组织实施

各盟市工信局负责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推荐。各盟市推荐不超过2个企业的专利或案件,并于4月12日前将推荐文件、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电子版excel及盖章后扫描件)及企业申报材料(优先审查请求书纸质件一式三份、其他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不胶装,电子版word文档及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mggxtkjdzc@126.com)报自治区工信厅科技电子处。

三、联系方式

自治区工信厅科技电子处

0471-6612109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咨询电话)

010-88686336   

杨符屹010-88685936  

材料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邮编:010098

附件:1.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汇总表

2.优先审查请求书

3.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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