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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4-02865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中小字〔2024〕178号
成文日期 2024-04-17 公文时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4-04-17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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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今年以来,各盟市规模以下工业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样本企业数量持续减少,填报月报信息质量有所下降,导致我区在全国排名靠后。按照工信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保障监测样本企业数量,提高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动态掌握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现中小企业经济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促进我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把样本企业数量关和质量关

各盟市要认真梳理所辖地区在“全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登记注册企业,剔除一批没有填报数据能力的企业,补充一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以及下一步拟申报优质中小企业的必须登记注册,并每月按时如实上报数据。各盟市样本企业数量要严格按照《盟市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样本数量计划表》(附件1)所列计划于4月底前完成企业登记注册,并于5月开始填报相关数据。

二、完善中小企业运行监测联络机制

请各盟市确定一名中小企业运行监测联络员,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数据,负责数据的审核及注册企业的更新工作。请将《盟市中小企业运行监测联络员名单回执》(附件2)(电子版)于4月20日前报送至工信厅中小企业局。为确保运行监测工作有序进行,各盟市可按照实际情况建立与辖区内旗县区的联络机制。

三、新注册企业操作流程

(一)通过网址http://baosong.miit.gov.cn直接登录。

(二)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首页“政务服务”栏目进入工信部政务服务平台,依次点击“数据报送”“调查填报”“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信息采集”“在线填报”进入登录界面在线注册。

(三)系统登录需要手机号码验证,通过手机验证后填写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四、其他要求

(一)为保障规模以下工业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长期、高效运行,我厅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体系,作为评估各盟市中小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指标。请各盟市务必高度重视,要求登记注册企业按时填报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工信部完成问卷调查等相关工作。

(二)请各盟市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将企业注册情况(附件3)汇总后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工信厅中小企业局。

人:嘎   0471-4826507

     箱:nmgzxj@126.com

平台联系人:刘中涛   13347156466

附件:1.《盟市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样本数量计划表》

2.《盟市中小企业运行监测联络员名单回执》

3.《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注册情况表》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