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4-03288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民爆字〔2024〕233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22 | 公文时效 |
呼伦贝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呼伦贝尔吉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请示》(呼工信发〔2024〕4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呼伦贝尔吉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00吨/年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安全生产许可证将于5月29日有效期届满。因该企业正在进行技术改造,该12000吨/年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已于5月6日完成销爆拆除,不具备办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的审核条件,同意该企业在新建生产线竣工验收后,延期办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同意该企业销售其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的290吨粉状乳化炸药。
三、请你局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销售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