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4-03731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冶建工字〔2024〕288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21 | 公文时效 |
伊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集团内部产能转移的方式,将集团所属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伊川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港龙泉公司)20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转移至赤峰市内蒙古东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公司),豫港龙泉公司和东山公司签订了集团内部产能转移协议书并制定了产能置换方案,伊电控股集团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了《关于电解铝产能退出的报告》(伊电集团〔2024〕17号),赤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上报了《关于伊川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东山铝业有限公司20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置换的请示》(赤工信发〔2024〕76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原〔2018〕12号)相关要求,现将东山公司20万吨电解铝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471-4825208
附件:
1.关于内蒙古东山铝业有限公司20万吨电解铝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2.伊电控股集团内部产能转移协议书
3.《赤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伊川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东山铝业有限公司20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置换的请示》(赤工信发〔2024〕76号)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