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4-06134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冶建工字〔2024〕534号 |
成文日期 | 2024-10-18 | 公文时效 |
《2023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内蒙古问题整改任务清单》第11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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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第1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