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4-06645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科电字〔2024〕577号 |
成文日期 | 2024-11-14 | 公文时效 |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盟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隶属海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内工信科电字〔2021〕476号),经审定,认定内蒙古东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技术中心为第22批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同意撤销内蒙古科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同意对赤峰埃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予以更名。请有关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新认定、撤销、更名结果转告相关企业,并督促撤销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企业在发文公布15日内完成摘牌。
附件:
1.第22批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2.撤销部分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名单
3.对部分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更名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呼和浩特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满洲里海关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