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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5-01110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民爆字〔2025〕131号
成文日期 2025-03-14 公文时效

关于依法注销准格尔旗恒安民爆有限责任公司《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子公司专用本)》的公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5-03-14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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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因准格尔旗恒安民爆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续《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子公司专用本)》有效期,我厅依法注销其编号为(蒙)MB销许证字-[10]-02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子公司专用本)》。该公司《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子公司专用本)》自2025年1月1日起自动失效,不得继续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活动。

准格尔旗恒安民爆有限责任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