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爆行业风险隐患举报机制的通知》(工安全函〔2025〕3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爆行业风险隐患举报机制的通知》(工安全函〔2025〕331号)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