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的通知》要求,现对我厅保留由申请人付费委托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其他清单予以公示。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