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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内蒙古工信厅   发布时间:2019-08-20 00: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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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原)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自治区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工业科研生产体系建设。

2、监测分析自治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参与管理医药储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等所需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负责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提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根据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自治区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工业开发区和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

4、根据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的导向和政策,提出产业结构调整意见;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制定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承担电力行业的运行管理工作。

5、承担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引进、消化创新和国产化。

6、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技术改造,以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协调组织实施有关国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信息技术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自治区信息化工作中的技术标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

7、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区工业经济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工业矿产资源和工业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防科技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自治区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军工民品产业发展和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负责军工科研生产的管理;负责自治区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密、保卫工作的监督检察;组织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审、申报工作;负责全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管理,承担自治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生产责任。

9、根据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工业经济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经济(能源工业以外)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产业发展规划,拟订自治区产业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与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10、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发展和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11、协调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指导全区软件业发展;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行业管理工作。

12、承担全区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负责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

    13、研究拟订煤炭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履行煤炭生产、经营许可与生产安全管理职责,统筹全区煤矿火区综合治理和瓦斯综合利用,承担煤炭行业经济运行的宏观指导工作。

14、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原)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正厅级的政府组成部门,内设2个委管局(中小企业局和煤炭工业局),27个处室,机关财务由委办公室管理,与财政对口处室为资产管理处。

(原)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一级预算单位,下设10个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本级),分别为:(原)经信委本级、内蒙古节能监察中心、内蒙古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所、内蒙古散装水泥办公室(参公单位)、内蒙古煤炭社会事业保险局(参公单位)、内蒙古工业信息研究中心、内蒙古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内蒙古民用爆破器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内蒙古煤炭工业专业技术服务中心(差额拨款单位)、内蒙古煤炭安全生产监察总队。人员编制303人,(其中:行政编制129人,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 171)。截至2018年12月底,在职人员256人(行政人员105人,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48人),离退休人员179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73.51万元,支出21435.55万元,年初预算16834.14万元,截至2018年12月,超出预算数4601.41万元,超出比率27.33%,   原因是追加的电力需求侧专项资金和京蒙对接项目配套培训费3497.87万,以及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追加,不在年度预算中体现。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3,507.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3,079.1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89.0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39.31万元;支出总计23,507.4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49.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46.06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8,027.73万元,增长51.90%;支出总计增加8,027.73万元,增长51.90%。主要原因:1、电子政务平台一期建设的资金2460万元 ;2、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追加4500万元;3、煤炭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建设资金的投入1142.88万元;4、盐业体制改革后,盐业公司的7名人员并入民用爆破器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人员经费增加45.5万元;5、增加煤矿标准化质量达标经费202万元等。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3,079.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05.62万元,占99.20%;其他收入173.50万元,占0.8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1,81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9.07万元,占23.60%;项目支出16,527.85万元,占75.80%;经营支出144.84万元,占0.7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099.5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93.89万元;支出总计23,099.5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663.9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8,368.25万元,增长56.80%;支出增加8,368.25万元,增长56.80%。主要原因:1、电子政务平台一期建设的资金2460万元 ;2、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追加4500万元;3、煤炭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建设资金的投入1142.88万元;4、盐业体制改革后,盐业公司的7名人员并入民用爆破器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人员经费增加45.5万元;5、增加煤矿标准化质量达标经费202万元等。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40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3.75万元,占23.40%;项目支出16,309.70万元,占76.2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93.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08.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69.90万元,津贴补贴940.66万元,奖金54.28万元, 社会保障缴费1222.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431.93万元等,较上年增加312.44万元,主要原因是:1、盐业体制改革后,盐业公司的7名人员并入民用爆破器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人员经费增加45.5万元,2、各类社保缴费核定并补缴184.2万元,3、补发各类津贴补贴29.8万元等;公用经费485.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1.19万元,印刷费1.75万元,邮电费1.9万元,取暖费1.4万元,差旅费23.86万元,会议费3.2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劳务费28.15万元,工会经费41.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38万元,福利费34.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1.39万元等,较上年减少16.9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精简维修维护费,严格控制福利费及工会经费使用,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等。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8.30万元,支出决算为40.38万元,完成预算的69.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42.9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38万元,完成预算的76.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预算的48.2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根据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二是严格控制出国(境)活动;三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维费用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0.3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00万元,占7.4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38万元,占85.10%;公务接待费支出2.99万元,占7.4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主要用于原材料工业处(当时)副处长刘景春同志赴德国参加新材料产业发展培训重点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38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车均运维费2.29万元,较上年减少11.38万元,主要原因是: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会务用车;2、根据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杜绝越野车市内行驶;3、其他公务用车严格按规定执行运行维护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9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99万元,接待9批次,共接待78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接待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一行4人,调研电价第三方评估;二是接待工信部保密测评中心一行4人,涉及保密事宜;三是接待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调研组一行3人;第四接待国家发改委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信用核查组一行23人等。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5.76万元,比2017年减少49.42万元,降低10.40%。主要原因是: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上线,预算项目有所减少;二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合理分配机关运行经费,通过合理配置办公资源达到减少支出的目的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44.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89万元,比2017年减少119.54万元,降低46.40%,主要原因是:上年有存货可用,采购有所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34万元,比2017年增加46.83万元,增长228.30%,主要原因是增加电子政务平台一期建设的资金投入;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39.20万元,比2017年减少1,414.52万元,降低21.30%,主要原因是:一是服务类成本由商家逐渐转入设备成本,购买服务减少;二是按照国家规定,部门绩效目标考核评估由以前的第三方购买服务转由业务处室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主要用于领导干部公务办公;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取送文件;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主要用于:安全执法、执法监察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主要用于:老干部集中活动、体检及就医等活动;其他用车26辆,主要用于国家或外省领导接待、调研、应急及公共事务。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主要是1、办公OA系统79.36万元;2、电子政务网络骨干传输线路租用网络平台和信息共享平台84.5万元;3、全区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平台88.8万元,比2017年减少3.00台(套),主要原因是将工业园区信息共享平台下线,旧OA办公系统下线,以及电力需求侧旧平台下线;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9(套),比2017年增加6.00台(套),主要原因是一是煤矿风险预警系统827.95万元,二是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一期2421万元,三是工业信息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监测平台458万元,四是煤炭风险项目建设及监理预警系统1143万元。五是内蒙古电子政务灾备运维监管服务平台,六是全区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平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及评价项目已启动,目前未全部完成,原因如下:1、涉及到机构改革,产生了预算数及结余数变更;2、重点产业专项资金2018年度共分5批陆续下达,资金下达、实施及审核需要时间,截至目前,绩效评价及目标设置工作尚未全部完成。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斯禹      联系电话:0471-482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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