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3-03372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7-30 | 公文时效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
为充分发挥标准在车联网产业生态环境构建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适应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新趋势、新特征和新需求,加快构建新型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修订形成《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现印发给你们,请与《〈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系列文件》(工信部联科〔2018〕109号)、《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工信部联科〔2020〕61号)、《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工信部联科〔2021〕23号)配套使用,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8日
政策原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