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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内蒙古工信厅   发布时间:2022-01-28 15:41:4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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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编制,数据统计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可以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gxt.nmg.gov.cn/)下载,联系电话:0471-482510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1)按照《要点》要求,及时在厅门户网站更新工业和信息化厅机构职责和主要职能公开了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等社会大众关心的信息,接受企业群众监督。(2)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梳理权责清单,共有行政权力事项39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备案2项、行政处罚12项、行政监督检查5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3为群众提供工业和信息化建设等咨询信息878条。

预决算公开方面。按照自治区规定,在厅门户网站设置了“预决算公开”专栏,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同步公开工信厅2020年决算公开报告和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新闻发布方面。制定并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副厅长吴苏海同志就《内蒙古自治区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评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内工信化工函2021〕188号)》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副厅长吴苏海同志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联系群众通达民意的平台作用,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依申请公开

在厅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公开了依申请公开须知、依据及流程、依申请公开申请表、结果查询等项内容。共收到7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已答复。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021年,办结2020年结转的1项行政诉讼,未发生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为切实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重新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制度,上网信息全部通过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2021年未发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方面的负面舆情。

(五)平台建设

2021年,按照国家、自治区两级党委政府关于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厅门户网站完成统计法治宣传专题、2021年质量月活动等专题栏目的信息编辑任务,更新信息1342篇,在网站头条位置更新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活动信息近70余篇,全年网站点击量达53万次以上。在新媒体平台提供多样便捷的信息获取和办事渠道共发布信息230条。按照政府办公厅要求于5月份完成了门户网站集约化部署迁移工作,共迁移数据及文件1.2万余篇,在“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功能中及时回应网友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了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同城异地灾备、网站保密自查、漏洞修补等安保工作。按时完成了政府办公厅政务网站绩效考核整改工作。厅门户网站依托电子政务外网运行,未发生安全性事件。同时,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安排,设置专题子站,共计发布信息400余篇,及时客观的反映了我厅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

(六)监督保障

2021年,工信厅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处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协调、推进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日常工作的落实,工作经费根据需要列支,履行对全区工信系统督促指导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工作要点,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每季度进行考核打分,年度统计打分排名。依据厅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以电话等多种形式,提醒有关处室、单位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1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工信厅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类文件精神,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下一步,工信厅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各项指示精神,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办事服务,及时准确地发布工信领域政策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回应社会大众关切,逐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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