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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开展监控化学品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内蒙古工信厅   发布时间:2022-06-01 11:16:05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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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监控化学品专项监督检查办法》有关要求,5月18-19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成监督检查工作组,对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或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企业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数据宣布和核查准备等义务情况。

监督检查工作组听取了企业视察前情况介绍,核实了企业宣布数据与现场活动的一致性,查看了相关车间,核实现场工艺流程,查看了水、电、蒸汽等公用设施,质检室,原料及产品仓库,三废处理设施等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专家组与企业进行了交流,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通过专项监督检查,监控化学品企业履约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履约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