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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节能监察保障中心开展新形势下工业节能监察行政执法培训
来源:内蒙古工信厅   发布时间:2022-06-01 11:32:25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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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5月25日,自治区工业节能监察保障中心法制科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 ,法制科科长张国龙就新形势下工业节能监察行政执法展开培训。

会上,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工业节能监察办法》进行解读,重点从制定《节能监察办法》的依据和必要性、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办法主要内容等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对《办法》适用范围及工业节能管理体制、节能监察机构职能职责及行为规范、节能监察措施、工业节能监察程序和法律责任等进行深度解析,并结合工业节能监察实际情况展开了研讨。

会上,结合其他兄弟省份节能监察机构和自治区节能监察机构开展行政执法实际工作情况,张国龙就新形势下工业节能监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宣讲,分别从5个方面进行分析交流,阐明节能工作新形势、解析节能监察工作现状、辨析节能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和难点、研讨新时期如何做好节能监察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深入讲解了行政执法中遇到的一些常见问题,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为确保全区工业节能监察行政执法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自治区工业节能监察保障中心法制科将继续把行政执法培训纳入常态化工作,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整体水平。

通过本次培训,自治区本级工业节能监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不断强化,节能监察法律基础不断巩固夯实,工业节能监察行政执法水平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