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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信厅着力优化化工产业布局推动转型升级促进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来源:内蒙古工信厅   发布时间:2022-07-28 10:50:36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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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地区安全环保政策的调整,尤其受江苏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影响,以江浙沪等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等环渤海地区为主,以闽粤等粤港澳大湾区及大连等东北地区为辅,精细化工产业趋于向我国西部加速转移之势,化工产业向我区集聚、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安全和环保压力逐年加大。自治区工信厅立足职能职责,通过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组织开展化工园区评估认定、强化政策引领等举措,着力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一、提前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有效降低安全和环境风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精神,自治区工信厅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搬迁改造工作,2020年底前,17家危化品企业提前完成搬迁改造任务,有效降低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提升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部分园区承载能力,促进了化工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制定实施方案。牵头制定了《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协调联动,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二是加强工作督导。下发督办函对工作进度滞后的盟市进行督办,协同工信部原材料司对重点盟市、重点企业开展督导检查。三是加强安全管理。积极配合协助安监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危化品搬迁改造企业安全环保管理。四是实施“一企一策”。针对搬迁改造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召开了部分盟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五是加强验收工作。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条件及工作程序》,严格工作要求,按时间节点进行验收。

二、组织开展化工园区评估认定,不断优化化工产业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及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了化工园区评估认定工作,公布了第一批14家化工园区,优化了化工产业布局,规范了化工园区建设,提升了化工产业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一是摸清底数。为全面掌握自治区化工园区底数,印发了《关于申报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名单的通知》,经各盟市组织上报,对符合基本条件的58家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进行了网上公示。二是制定办法。工信厅依据和参考《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等文件,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评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分为总则、基本原则、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管理考核5章21条,为做好评估认定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三是有序开展评估认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化工园区评估认定工作的函》,采取园区申报、盟市初审、自治区审核的方式,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合评审、现场抽查等形式,综合评分分数、园区发展现状,统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重化围城”预防等要素,确定认定化工园区名单,在自治区工信厅门户网站公布。

三、强化政策引领,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自治区工信厅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有力推动了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了安全发展水平。2019年,联合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发改委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规范化工行业项目建设的若干规定》,明确了部门职能职责,对危化企业产业布局、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安全培训进行了全面规范,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同年,联合自治区发改委出台了《关于提高部分行业建设项目准入条件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准入门槛,对钢铁、电解铝、铁合金、水泥、焦炭、电石6个行业提出建设标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2021年,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21-2025)》,严控上游产能,加快发展下游延伸加工产业,做好下游“延链、补链、强链”文章,加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转型升级。2022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企业准入条件》,进一步严格项目建设标准,提升安全绿色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