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信厅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审核工作,坚持将合法性审核作为行政决策的“前置防线”,通过完善机制、规范流程,不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质效,为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
压实责任补短板,通报现存问题。印发《关于严格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报》,对办理过程要件缺失、失效文件超期未清理等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缺失要件补录,对超期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并做好后续衔接工作。
完善审核机制,提升审核效能。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的通知》(内政办字〔2019〕4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62号)要求,从权限、内容、过程、形式等维度进行合法性审核,做到应审尽审。实行“外聘法律顾问+内部法制人员”同步审核,提升审核专业性。2025年一季度共审核规范性文件7件、合同13件。
自治区工信厅将持续完善“事前防风险、事中强规范、事后促整改”的法治保障闭环,切实将法治思维贯穿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能力和水平,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