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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信厅深入宣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   发布时间:2023-08-18 10:46:24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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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布实施20周年之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最新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一系列涉企法规及政策专题培训讲座。

本次培训对象主要为各盟市、旗县区工信局负责中小企业工作全体人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各盟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和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相关工作人员。讲座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3000余人次参加学习。

培训讲座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意见》从总体要求、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民营经济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着力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给出了指导意见和制度安排。民营经济已是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但近段时间以来,民营经济的发展遇到困难和问题,民营企业家们的发展信心也受到一定影响,因此,希望通过本次宣贯活动,解读最新出台的基础制度、管用举措、有效的经验做法,来提振信心,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指明方向,为民营企业家心无旁骛干事业创造更多安全感和获得感。

本次讲座邀请内蒙古中之毅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刘东刚,要围绕对《意见》出台的历史背景、现实背景进行深入分析,针对“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等内容,直面当前难点,提出解决建议;对“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等内容,进行讲解及剖析,对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及民营企业合规发展提出独到见解;对“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等内容进行了理论分析,消除民营企业家心中顾虑。刘博士用大量经典案例和全国各地好的经验做法,阐述了《意见》出台的重意义。

道虽远,行则必至;事虽难,做则必成。与会企业代表一致认为《意见》的“8个方面31条”直击关切,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保障,非常及时,条条都说到民营经济人士心坎上。

下一步,自治区工信厅将与自治区司法厅加强协作,与各盟市联动,重点从健全法治环境、完善政策环境、优化创新环境、改善融资环境、构建服务体系等五个方面入手,结合“一起益企”组织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开展“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将各领域企业的突出法律问题进行分类梳理,组织全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引导企业自由参与专项行动,全面宣传涉企政策法规,深入开展法治体检及合规管理,促进中小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助力我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安全性以及现代化产业体系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使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质效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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