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4-00796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政策法规字〔2023〕604号 |
成文日期 | 2024-01-0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厅机关各处室、所属单位:
为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合法合理运行,避免行政权力滥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及《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
2.《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2023年12月25日
政策原文见附件
政策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