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2-05902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建议字〔2022〕18号 |
成文日期 | 2022-09-15 | 公文时效 |
自治区发改委: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樊小平代表提出的第224号“关于推进内蒙古数字经济发展与产业对接的建议 ”的建议由工信厅负责协办,我厅同意该委员设立新能源汽车展示中心和风、光、氢、储、数字化展示中心的想法。新能源汽车制造业以及风、光、电、储、氢装备制造产业目前已成为自治区制造业发展的重点,上述中心的建立提供了很好的一个交流展示平台,为推动相关产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结合自身职能,工信厅可以从以下方面给予支持:
一、支持内蒙古新能源汽车展示中心建设。引导本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以及零部件企业在该平台上进行产品及技术展示。邀请区外的龙头企业来自治区展示新技术、新产品。支持举办技术交流会、科技展览等活动,对新能源汽车新产品新技术以及充换电新技术、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智能化运维、无人驾驶技术等进行展示和交流。
二、支持风、光、电、储、氢数字化展示中心建设。引导本地生产风、光、电、储、氢装备制造以及零部件企业在该平台上进行产品及技术展示。邀请区外的龙头企业来自治区展示新技术、新产品。支持举办技术交流会、科技展览的活动,对新能源装备新产品、新技术以及风电场智能化运维技术和风电机组全生命周期服务型制造新模式进行展示和交流。
2022年5月26日
签发人:李仲开
答复人:李 嘉
联系电话:0471-4825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