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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2-05903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建议字〔2022〕19号
成文日期 2022-09-15 公文时效

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3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2-09-15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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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能源局: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张占林等代表提出的第234号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区汽车制造业发展的重点,自治区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新能源商用车的推广应用是我区“十四五”期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的重点。为推进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优化新能源汽车配套环境,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188号)、《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财政部 工信部 科技部 发改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和国家有关部委《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我厅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方案》提出:“制定国三及以下柴油老旧车辆淘汰计划,原则上全部淘汰,对提前淘汰国四并购置新能源汽车的车辆,给予一定政策支持”。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划重点区域、制定相关措施,提出对新增和更新重卡的新能源汽车占比要求,不断推动新能源重卡的推广应用。

2022年6月1日

签 发 人:李仲开

承 办 人:乔洋

联系电话:0471-4826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