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3-06123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建议字〔2023〕49号 |
成文日期 | 2023-10-31 | 公文时效 |
冯雪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整合乌海及周边工业园区打造自治区西部新的经济增长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乌海及周边地区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深入推进区域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印发了《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推动产业联合、错位发展,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生产能,严控新增产能,明确各园区发展重点,推动区域焦化产业重组升级、实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重组、深入开展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着力调整运输结构,积极探索构建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大格局。
优化产业布局方面。印发了《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着力推进乌海及周边地区形成盟市级合作机制,加快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深化创新驱动,建设国家级绿色煤焦化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和氯碱化工产业基地和全国重要的精细化工和新材料产业基地”等“五个产业基地”,将乌海及周边地区打造成区域协同、绿色生态、活力强劲的产业一体化发展示范区。2021年以来,退出限制类电石产能137.5万吨,退出限制类焦炭产能216万吨,撤销、停建焦化项目11个,产能2430万吨,拆除、停产限制类铁合金产能35.4万吨。乌海、鄂尔多斯和阿拉善盟分别新增新能源汽车1119辆、8724辆、323辆。实施工业节能、节水等绿色化改造项目21个,实现节能量7.21万吨标煤、节水量469.81万吨。
矿产资源开发方面。印发了《乌海及周边地区矿产资源开发总体规划(2021-2025年)》,调整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全面推进矿山整合和退出,实现矿业布局合理,开发秩序明显好转,生态环境明显改善。2021年,乌海市、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分别编制了矿山整合方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召开推动乌海及周边地区煤矿资源整合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座谈会,推动双方就整合方案尽早达成一致,要求双方加快该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压实治理责任,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能因为矿山整合的问题影响环境治理和安全生产。
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模式和标准方面。印发了《乌海及周边地区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明确指出要分区、分类统筹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高标准推动绿色矿山建设,促进乌海及周边地区矿业绿色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规划确定的14处集中连片治理区已完成治理方案编制,正在开展集中连片综合治理工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对区域内历史遗留及废弃无主矿山,自然资源部门均已完成了上图入库工作,纳入国家数据库,有序实施治理。
交通建设方面。按照建设交通强国部署安排,全力推进乌海及周边地区公路交通发展,加大该区域互联互通公路建设力度。在乌海市海南区通往鄂尔多斯市棋盘井镇的公路通道方面,建成了荣乌高速公路棋盘井至乌海段公路、国道109线棋盘井至石嘴山黄河大桥段一级公路;在乌海市海勃湾区通往鄂尔多斯市蒙西镇和磴口县的公路通道方面,建成了京藏高速海勃湾区至巴拉贡段公路、国道110线新地至海勃湾段一级公路;在乌海市乌达区、海南区通往阿拉善盟乌斯太镇的公路通道方面,建成了京藏高速海南区至乌斯太镇段公路、国道110线海勃湾至乌斯太镇段一级公路;在乌海市通往宁夏石嘴山市的公路通道方面,建成了京藏高速海南区至惠农段公路、国道244线乌海市渡口至苦水沟段二级公路。乌海及周边地区互联互通公路网基本形成,为乌海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交通运输支撑和保障。
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认真落实《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乌海及周边地区矿产资源开发总体规划(2021-2025年)》《乌海及周边地区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努力实现乌海及周边地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地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建立精细化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环境管控单元,分别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指导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有效衔接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论证、合理优化环境管控单元及管控要求,在保证优先保护单元空间格局基本稳定、重点管控单元空间格局与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要求保持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提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更好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全力推动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加强与乌海及周边地区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的沟通对接和技术帮扶,依法推动各园区规划环评编制和修订工作,为新项目落地提供规划依据。修编过程中,指导园区充分衔接国家及自治区“十四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整治规划等上位规划,严格对照《自治区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推动各园区实现协同集聚发展。督促园区管理机构落实规划环评中确定的园区产业发展方案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控,统筹实现园区高质量发展、区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四是严格项目环境准入。优化审批管理。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切实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力度。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审批原则等要求开展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对于乌海及周边地区的项目,在区域内执行统一的环境标准、统一的污染防治措施要求、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制度,指导毗邻盟市开展重大项目环评会商,共同推动做好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强化环评制度约束力。开展环评文件常态化技术复核和靶向技术复核,发现存在编制质量问题的环评文件,对涉及的环评单位及编制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和失信计分。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厅、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升我区环评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保障环评编制质量,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是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内蒙古自治区省道网规划》等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统筹区域综合立体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促进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同时积极协调推进G1816荣乌高速联络线乌海至石嘴山惠农、S37乌海至宁东高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促进乌海及周边地区加快发展。
2023年8月4日
签发人:王金豹
答复人:卢 焱
电 话:0471-4825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