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3-06122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建议字〔2023〕48号 |
成文日期 | 2023-10-31 | 公文时效 |
李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工信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理顺管理体制机制,优化机构设置,全面加强园区管理,推动工业园区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一、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和优化开发区职能设置
近年来,自治区先后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加强全区工业园区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强化经济管理、投资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职责,逐步剥离教育卫生、公共文化、行政执法等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能够下放的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程序下放给工业园区并全面实行清单管理,赋予其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管理权限,确保园区管理机构有充分的权限统筹管理、协调发展,集中精力抓好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建设管理条例》已纳入2023年立法计划,目前已开展省外调研工作。
二、创新开发区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关于全面加强全区工业园区管理的意见》,提出“创新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开展管委会+公司改革,明确管委会和公司职能职责,鼓励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目前,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印发了《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试行)》,通过推行全员聘用制度,以“按需设岗、简化层级、全员聘任、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方式,彻底打破身份限制,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
三、完善开发区土地利用机制
《关于全面加强全区工业园区管理的意见》提出“强化土地要素使用和管理”,提升园区土地开发强度、盘活存量土地、推进集约节约用地、规范土地使用,不断完善开发区土地利用机制。
四、强化开发区财政金融支撑
《内蒙古自治区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中,明确提出“设立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园区基础设施、产业升级、节能环保等建设。2018-2023年,自治区本级累计安排41.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34个,各级工业园区的发展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管理办法》提出:“积极利用专项建设资金,鼓励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五、创新开发区招商引资机制
2019年12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合作共建工业园区,积极探索合作办园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与发达省(区、市)共建产业园区。商务厅将支持开发区充分利用中日经济合作会议、进博会、投洽会等各类国家重点展会和招商引资平台,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围绕主导和优势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进外资大项目和龙头企业。
下一步,自治区工信厅将认真落实孙绍骋书记的指示批示精神,制定《自治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优化调整实施方案》、《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开发区管理机制,理顺开发区和行政区的关系,理顺经济管理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增强开发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促进工业园区持续健康发展。
2023年8月4日
签发人:王金豹
承办人:卢 焱
电 话:0471-4825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