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4-05697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建议字〔2024〕13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19 | 公文时效 |
自治区能源局: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苏力德代表提出的第556号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按照自治区政府要求,你局已联合工信厅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通知》(内能源油气字〔2024〕126号),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制氢加氢站,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
2024年5月11日
签发人:王金豹
承办人:姜丽
电 话:0471-482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