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办理
索 引 号 000014348/2024-05698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建议字〔2024〕14号
成文日期 2024-09-19 公文时效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4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4-09-19 14:47  
字体:[ | |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自治区能源局: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孟和代表提出的第347号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完善绿氢产业政策。一是按照自治区政府要求,你局已联合工信厅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通知》(内能源油气字〔2024〕126号),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制氢加氢站。二是为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和高值转化,加快风光制氢氨醇项目建设,促进绿色氢氨醇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已经研究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绿色氢氨醇产业园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已上报自治区政府,审定后即可印发。

二、持续延长新能源产业链条。一是印发了《关于梳理报送有关盟市招商引资情况的通知》,要求以呼包鄂、通辽市等地区为基地,依托本地区已有光伏产业基础,深入分析研究区内、周边省市、国内未来装备需求及新能源开发总量,集中部署光伏装备制造项目,制定精准招引方案,做大做强自治区光伏产业基地。二是组织盟市和新能源装备企业参加自治区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世界新能源新材料大会、蒙商大会、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大会以及自治区风电和光伏产业集群发展会议等大型招商对接活动。三是强化自治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与新能源开发一体化发展战略部署,针对产业链中电池片的短板,要求相关盟市依托光伏装备企业开展订单式招商,打通从硅料到组件的上下游协同发展,形成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格局,构建区域协同发展体系。

三、加强本土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市场推广。动态式印发晶澳等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名单(目前共印发2批),推动光伏装备制造企业与新能源开发企业开展精准对接。二是多次组织召开风电、光伏全产业链建设专题座谈会,听取重点盟市风电、光伏产业链建设以及供需对接情况汇报,了解有关重点企业生产经营、产业配套以及本地采购等重点内容,研究部署下阶段风电、光伏产业链建设相关工作。同时,与10户新能源开发企业座谈,要求新能源开发企业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光伏装备制造企业的供需对接。三是搭建新能源开发企业和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对接机制,会同能源局组织新能源开发企业适时开展全区新能源开发企业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对接活动。国电投内蒙古公司、内蒙古能源集团、风电光伏促进会、三峡集团分别于2024年1月12日、1月15日、2月6日、3月5日召开新能源装备制造产需系列对接会,为供需双方提供加强沟通对接的机会,提高订单量。四是强化产业发展促进会作用,于2024年2月6日组织召开新能源产业供需对接座谈会,新能源发电侧和装备制造侧54户企业参加,助推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发展。

2024年5月11日

签发人:王金豹

承办人:姜丽

电  话:0471-482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