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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5-05318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建议字〔2025〕44号
成文日期 2025-10-27 公文时效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5-10-27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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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磐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再生铜企业扶持力度推动全区资源循环利用和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56号)收悉,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答复如下:

一、关于“给予再生铜企业技术研发专项资金支持”建议

自治区本级设有科技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科技研发投入后补助等方面,企业可与自治区科技厅对接了解具体申报要求和程序,争取相关资金支持。

二、关于“加大对再生铜行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建议

国家出台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2021年第3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0号)等支持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再生铜企业可按规定享受。

三、关于“搭建公共信息和技术服务平台”建议

自治区鼓励再生铜产业发展,印发《关于转发〈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的通知》(内工信冶建工字〔2025〕260号),支持矿铜冶炼企业构建废铜回收利用网络,依托现有铜冶炼系统处理含铜再生资源。推动组建内蒙古有色金属产业促进会,初步搭建起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开展再生铜资源信息和技术服务。推动再生铜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包头国纳资源循环利用公司年处理15万吨废铜再生利用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效缓解包头地区铜深加工企业原料供给压力。

2025年7月3日

签 发 人:王金豹

答 复 人:宿洪亮

联系电话:0471-486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