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1-3682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2-26 | 公文时效 |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售电公司参与电力市场申报工作的通知》(内经信电力字〔2016〕435号)等文件要求,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自治区电力市场的售电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审查,我厅现将报送来的拟参与电力市场企业名单(第十六批)及因公司重大信息变更重新公示的企业名单(第七批)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向我厅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26日
变更公示时间: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12日
地 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号党政综合楼143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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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