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1-3601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2-23 | 公文时效 |
内工信原工字〔2019〕523号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照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总体部署和《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提出的重要任务以及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为鼓励企业开展新材料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支持区内新材料首批次产品开拓市场,促进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产品的申报和宣贯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
首批次新材料。
二、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内工信装工字〔2019〕335号)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刻录光盘。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后,于2020年2月29日前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纸质材料和光盘各1份,电子版发送至nmjwhyc@163.com)。
联系人:胡景朝,联系电话:0471-4825208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2.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申请报告书
3.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申请表
4.内蒙古自治区首台套、首批次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