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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1-68863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装工函〔2021〕235号
成文日期 2021-12-02 公文时效

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意见的函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1-12-02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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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总结经验,有效开展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工作,自治区工信厅拟对《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重新修订。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本办法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12月9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反馈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电子邮箱nmgzbc@126.com)。

附:《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