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索 引 号 000014348/2022-08645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民爆字〔2022〕394号
成文日期 2022-09-28 公文时效

关于成立工信厅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2-09-28 12:05  
字体:[ | |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化学工业处、冶金建材处、装备工业处、消费品工业处、民爆处、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工业园区处:

为加强对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经厅党组同意,成立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厅安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委会成员

  :李仲开党组书记、厅长

组长:胡瑞芬党组成员、副厅长

杨茂盛  副厅长

一级巡视员

员:李永清  化学工业处处长

刘景春冶金建材处处长

席丽红装备工业处处长

杨晓田消费品工业处处长

张树森  民爆处处长

毛永毅  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处长

工业园区处处长

设立工信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厅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厅安委会日常的办事机构。厅安委会办公室设在民爆处,办公室主任由张树森兼任。

二、厅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应急救援等工作。

(三)围绕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两化融合等重点工作,突出行业管理特色和优势,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及促进安全产业发展等方面统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源头治理。

(四)负责全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指导各盟市工信局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三、厅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统计、汇总全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牵头负责全厅安全生产协调工作。

(三)牵头负责上级单位安全生产迎检、考核工作。

(四)承办厅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