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2-08645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民爆字〔2022〕394号 |
成文日期 | 2022-09-28 | 公文时效 |
化学工业处、冶金建材处、装备工业处、消费品工业处、民爆处、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工业园区处:
为加强对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经厅党组同意,成立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厅安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委会成员
组 长:李仲开 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胡瑞芬 党组成员、副厅长
杨茂盛 副厅长
张 德 一级巡视员
成 员:李永清 化学工业处处长
刘景春 冶金建材处处长
席丽红 装备工业处处长
杨晓田 消费品工业处处长
张树森 民爆处处长
毛永毅 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处长
沈 鹏 工业园区处处长
设立工信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厅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厅安委会日常的办事机构。厅安委会办公室设在民爆处,办公室主任由张树森兼任。
二、厅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应急救援等工作。
(三)围绕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两化融合等重点工作,突出行业管理特色和优势,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及促进安全产业发展等方面统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源头治理。
(四)负责全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指导各盟市工信局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三、厅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统计、汇总全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牵头负责全厅安全生产协调工作。
(三)牵头负责上级单位安全生产迎检、考核工作。
(四)承办厅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