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3-00902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装工字〔2023〕67号 |
成文日期 | 2023-02-16 | 公文时效 |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大力推进智能制造,提升我区制造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数字化水平,我厅拟对获得“2022年自治区机器换人及智能制造示范试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建设模式和典型经验向全区予以推广。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获得“2022年自治区机器换人及智能制造示范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的企业(附件1),围绕项目建设模式、成效、亮点、经验进行系统梳理和全面总结,并提出下一步智能化发展的目标规划,于2023年3月15日前报送我厅装备处(纸质版一份,WORD版发邮箱:nmgzbc@126.com,电子版附3张智能化生产线照片)。
二、绩效评价相关工作。下一步,我厅将对2022年获得自治区智能制造示范试点专项资金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估竣工项目建设成效,监督在建项目建设进度,请各盟市工信局做好项目建设监管工作,及时报送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附件:1.2022年自治区机器换人及智能制造示范试点项目企业名单
2.2022年自治区机器换人及智能制造示范试点项目总结报告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