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3-02037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民爆字〔2023〕194号 |
成文日期 | 2023-04-26 | 公文时效 |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五一”节假日期间全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督促企业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对近期全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学习,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要深入学习自治区落实防范化解重特大事故五十三条硬措施,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二、全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企业对生产系统、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特别是对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电线电路要检验、检查,保证其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同时认真落实“防火、防洪、防汛”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并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民爆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形成有效的闭合管理。
三、认真做好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各民爆企业要切实加强民爆物品出库、入库等全过程安全管控,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等安全防护措施,严防爆炸物品丢失和被盗事件发生。落实库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定期点验制度,做到账物相符。
四、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各盟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民爆企业认真落实“五一”节假日期间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对重大突发事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