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3-05150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民爆字〔2023〕473号 |
成文日期 | 2023-09-27 | 公文时效 |
赤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林西县永安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人代表的请示》(赤工信发〔2023〕118号)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
林西县永安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蒙)MB销许证字—[04]—04法人代表,2023年6月12日,经股东决议,法人代表由方力广变更为范志明。依据《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我厅对市、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初、复审意见及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经研究,同意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方力广变更为范志明。
请你局依法严格监管,督促检查该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强化仓储环节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企业安全规范经营。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