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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4-00824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民爆字〔2024〕64号
成文日期 2024-02-08 公文时效

关于同意内蒙古吉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加销售许可能力的批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4-02-08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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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内蒙古吉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加销售许可能力的请示》(赤工信发〔2024〕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鉴于内蒙古吉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爆破一体化程度较高,民爆服务区域覆盖蒙东地区,市场对不同品种、规格、数量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导爆索、起爆具等需求增加,原核定的销售许可品种、规格、数量已经不能满足需要。2024年1月16日,北京安联国科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为内蒙古吉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内蒙古吉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库房各项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均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相关要求,属地旗、市民爆行业管理部门均请求增加销售许可能力。经研究:同意《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MB销许证字-[04]-12)销售许可范围内工业炸药由原来的200吨增加到1000吨,原工业雷管180万发和导爆索5万米的核定数量不变,新增起爆具6.9吨、导爆索5万米。

请你局依法严格监管,督促检查民爆销售企业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许可核定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储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强化仓储等重点环节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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