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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4-07774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民爆字〔2024〕666号
成文日期 2024-12-24 公文时效

关于同意呼伦贝尔市金属化建有限责任公司等38户民爆销售企业延续《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4-12-24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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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

据《民用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民用爆物品销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申请延续销售许可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呼伦贝尔市金属化建有限责任公司38户销售总公司、子公司符合规定。经研究,同意延续38户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子公司专用本)》名单见附件),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

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地监管责任,依法加强对民爆销售企业安全监管,督促检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制规定,规范经营活动,促进民爆行业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

附件:《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延续企业名单

202412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