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4-07805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民爆字〔2024〕670号 |
成文日期 | 2024-12-25 | 公文时效 |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关于强化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强化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2024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今冬明春民爆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
要深刻汲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扎实推进。
(一)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力,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民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把新修订的《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列为学习培训的重点,认真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条文。是否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逐条认真组织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是否立即报告,并迅速采取停产整顿等措施,确保企业安全风险总体安全可控。隐患排查整改是否走形式、走过场、不及时,整改问题是否盯住不放、形成闭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形成有效治理机制,同一问题是否反复出现。是否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是否公布举报方式,是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进行查证,核实的是否进行奖励。
(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管理规程落实情况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是否把新版本《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B28263-2024)列入学习培训的重点,逐节组织学习解读。是否按照新的安全管理规程开展对照检查,是否对标新规程修订企业有关制度标准。是否存在盲目抢产量、赶进度,“四超”(超员、超量、超产、超时)现象。是否存在生产现场管理混乱,现场员工执行安全行为规范不严格,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问题。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处置不合格品及生产废料,不按规范对生产线销爆处理的问题。查出入库管理不规范,落实销售备案制度不到位、不及时,存在账证不符、账物不符现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严,是否存在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现象。库区装卸车及中转运输过程不遵守安全规程问题。企业生产线停产或复产手续不完备、不履行相关手续问题。重要时段值班值守不严格,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三)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对民用爆炸物品工业化生产动态风险认识不足,自动控制及安全措施不完善。视频监控是否存在盲区,安全联锁参数设置不合理,监控人员业务不熟悉的问题。查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不准确,登记、建档、标识不规范,监测监控体系不健全,控制措施不完善的问题。安全评价报告、工艺技术及设备鉴定证书、设计图纸与企业现状不一致的问题。未严格落实抗爆间室门机安全联锁措施,安全防护和防殉爆能力不足的问题。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的。民爆物品存放不规范、超过储存设计容量储存、非专用仓库储存、禁忌物质混放混存、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的。库区内违规用电、动火,存放废品、过期产品、试验品、收缴产品等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在雷管库内拆箱、分发作业、手提包装带和手抱雷管箱直接下台阶装卸车、拆箱等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安全作业的。在生产区、库区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隐患房屋管控整治不到位,未采取安全管控措施的。根据《民爆专用生产设备危险类别及使用年限》(GB44504-2024)各类设备是否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生产线定员超过规范要求,工房内危险品总量超过设计定量的。
(四)持续深入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整治民爆企业生产、储存及办公场所消防“生命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开展相关主题的培训、宣传活动,是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是否整改到位等问题。要严格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灾害。岁末年初是重特大事故易发多发时段,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及时化解苗头性风险,着力破解深层次矛盾问题,坚决稳控安全形势。
(二)扎实推进,确保行业平稳健康发展。专项行动采取企业自查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方式进行。企业自查与公司、班组隐患排查相结合进行。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约谈,监督检查应尽量联合进行。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企业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情况要向职工公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三)强化值班值守,稳妥应对处置事故灾害。要强化值班值守、报告制度,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段,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专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故灾害和重要敏感突发事件“1小时内”信息报送要求,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要强化应急预案演练,配齐应急处突器材,遇有事故灾害,能正确应对处置。
各盟市工作开展情况务于2025年2月6日、4月1日前分别报民爆处。
联系人:张显雨,联系电话:18647843687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