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综合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自治区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2、监测分析自治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拟定全区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
3、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工业技术类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负责工业园区相关工作。
4、根据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自治区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指导工业绿色发展。拟订自治区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6、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参与有关国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7、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8、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网络资源共建共享。
9、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10、负责除军事系统外全区无线电管理工作。管理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及无线电管理盟市派出机构。
11、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预算包括:厅本级预算和厅属行政事业单位预算。
(一)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包括部门本级、17家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以及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下属12家三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本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节能监察保障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二轻集体工业联社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促进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民用爆破器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呼和浩特市无线电管理处、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呼伦贝尔市管理处、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兴安盟管理处、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通辽市管理处、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赤峰市管理处、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锡林郭勒盟管理处、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鄂尔多斯市管理处、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乌兰察布市管理处、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包头市管理处、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巴彦淖尔市管理处、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乌海市管理处、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阿拉善盟管理处及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下设以下三级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呼伦贝尔市分站、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兴安盟分站、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通辽市分站、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赤峰市分站、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锡林郭勒盟分站、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鄂尔多斯市分站、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乌兰察布市分站、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包头市分站、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巴彦淖尔市分站、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乌海市分站、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阿拉善盟分站、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大兴安林区分站),由于机构改革,各驻盟市监测站变成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下设的三级单位(但是目前仍然在二级管理处合并核算)。
机构编制情况说明:机关行政编制115名。在职人员247人,退休人员149人,设厅长1名,副厅长4名;处级领导职数38名〔19正(含总工程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各1名)19副(含机关纪委书记、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副处长各1名)〕。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事业人员124人,设12个驻盟市无线电管理处,为副处级派出机构。共核定行政编制34名,其中副处级领导职数12名。
(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厅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节能监察保障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二轻集体工业联社办公室)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民用爆破器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促进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5 |
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6 |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赤峰市无线电管理处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7 |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通辽市无线电管理处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8 |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呼伦贝尔市无线电管理处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9 |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兴安盟无线电管理处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0 |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包头市无线电管理处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1 |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巴彦淖尔市无线电管理处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2 |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鄂尔多斯市无线电管理处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3 |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阿拉善盟无线电管理处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4 |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锡林郭勒盟无线电管理处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5 |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乌兰察布市无线电管理处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6 |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乌海市无线电管理处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7 |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呼市无线电管理处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总计1282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36.22万元,上年结转3392.57万元;年初预算比2021年度减少3697.73万元,减幅22.69%,原因主要是工信厅本级上年度项目“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建设完毕,今年只需部分运维经费即可,以及中小企业平台划转入大数据局,且响应国家号召,逐年压减5%经费以及三公经费逐年减少等;
部门预算支出总计1282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6.22万元,占比35.1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保、机关运行经费、办公楼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及退休人员经费等;项目支出8322.57万元,占比64.87%。主要用于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维、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综合业务运转保障、无线电监管、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食盐储备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9436.22万元,上年结转3392.5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5.3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74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社保缴纳以及离退休人员的补贴等;
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656.9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34.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工信厅综合业务运转保障、无线电监管、食盐储备、重点产业发展专项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91.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贴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265.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6.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5.86万元,减少67.02%,原因是本年度无线电监管(中央专项)经费未提前下达: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自中央规定以来,没有出国要求,所以无预算;
2、公务接待费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降低13%,主要是由于上年度中央巡视和各项检查较多,预计今年会比去年活动经费降低;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7.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度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线电监管(中央专项)经费未提前下达,其资金中含有特种车辆的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厅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9.4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4.28万元,增加2.5%,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信创工程,导致正版耗材花销增多,所以办公费增多;二是由于疫情原因,上年度多次培训搁置,需要今年补充培训。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4.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4.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65辆,其中:领导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3辆,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车辆16辆;房屋占地3.4万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2万平方米,业务用房2.2万平方米。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说明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21个,公开绩效目标22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斯禹 联系电话:0471-4825628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