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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系统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3 17:44:33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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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汇入经信委2015年部门预算共9户,分别为:经信委本部、内蒙古节能监察中心、内蒙古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所、内蒙古散装水泥办公室、内蒙古煤炭社会事业保险局、内蒙古工业信息研究所、内蒙古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内蒙古民用爆破器材质量检测中心、内蒙古煤炭工业专业技术服务中心。

二、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能

(一)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自治区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工业科研生产体系建设。

(二)监测分析自治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参与管理医药储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等所需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负责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技工作。

(三)负责提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根据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自治区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工业开发区和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

(四)根据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的导向和政策,提出产业结构调整意见;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制定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承担电力行业的运行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引进、消化创新和国产化。

(六)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技术改造,以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协调组织实施有关国家、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信息技术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自治区信息化工作中的技术标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区工业经济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工业矿产资源和工业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防科技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自治区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军工民品产业发展和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负责军工科研生产的管理;负责自治区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密、保卫工作的监督检察;组织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审、申报工作;负责全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管理,承担自治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生产责任。

(九)根据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工业经济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经济(能源工业以外)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产业发展规划,拟订自治区产业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与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十)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发展和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十一)协调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指导全区软件业发展;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全区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的建立;负责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

    (十三)研究拟订煤炭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履行煤炭生产、经营许可与生产安全管理职责,统筹全区煤矿火区综合治理和瓦斯综合利用,承担煤炭行业经济运行的宏观指导工作。

(十四)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

收入总计6755万元。财政拨款6574.8万元,其中:基本收入2653.8万元(经信委1670.3元,节能中心154.6万元,监管所65.2万元,散装水泥130.8万元,煤炭社保局134.5万元,工业信息研究所233万元,电子政务中心179.3万元,民用爆破检测中心19.1万元,自治区煤炭工业专业技术服务中心67万元),专项性公用经费收入3721万元(经信委3266万元,节能中心180万元,检审所27万元,散装水泥18万元,煤炭社保局54万元,工业信息研究所45万元,电子政务中心18万元,民用爆破检测中心9万元,自治区煤炭工业专业技术服务中心104万元),专项资金收入200万元,是医药储备资金200万元。自治区煤炭工业专业技术服务中心经营收入180.2万元。

支出总计675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65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3.8万元(经信委1670.3元,节能中心154.6万元,监管所65.2万元,散装水泥130.8万元,煤炭社保局134.5万元,工业信息研究所233万元,电子政务中心179.3万元,民用爆破检测中心19.1万元,自治区煤炭工业专业技术服务中心67万元),专项性公用经费支出3721万元(经信委3266万元,节能中心180万元,检审所27万元,散装水泥18万元,煤炭社保局54万元,工业信息研究所45万元,电子政务中心18万元,民用爆破检测中心9万元,自治区煤炭工业专业技术服务中心104万元),专项资金支出200万元,是医药储备资金200万元。自治区煤炭工业专业技术服务中心经营支出180.2万元。

四、项目支出情况

1、专项性公用支出3721万元。

1)会议费38万元。

2)工业经济发展专项工作经费450万元。

3)信息化专项工作经费255万元。

4)煤炭工业局专项工作经费235万元。

5)中小企业局专项工作经费73万元。

6)国防科工办专项工作经费55万元。

7)落实煤炭安全生产目标奖励60万元。

8)电子政务网络骨干传输线路租用维护费1439万元。

9)信息系统灾备中心运行保障经费361万元。

10)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枢纽平台及经信委办公用房租金300万元。

11)节能监察专项经费180万元。

12)检审所工作经费27万元。

13)散装水泥办公室工作经费18万元。

14)煤炭社保局煤炭行业工作经费54万元。

15)工业信息所工作经费45万元。

16)网络维护及信息化工作经费18万元。

17)民用爆破检测中心工作经费9万元。

18)煤炭工业专业技术服务中心考试考务收入返还支出104万元。

2、专项支出200万元

医药储备资金20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预算支出“三公经费”145.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万元,公务接待费9.08万元。

 

2015年度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1307909154283353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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