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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1-59635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建议字〔2021〕22号
成文日期 2021-08-13 公文时效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1-08-13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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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能源局: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陶静代表提出的第026号建议由工信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新能源发电小时

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要求,新能源发电属于优先消纳范畴。工信厅和能源局在制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时不会对新能源发电企业发电小时数进行限制。

二、电力多边交易

目前电解制氢项目未列入优先交易范畴,若自治区人民政府明确电解制氢项目可以优先参与交易,工信厅将根据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实施办法组织相关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2021年5月25日       

签发人:李仲开

答复人:强  华

联系电话:0471-482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