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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1-59645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建议字〔2021〕28号
成文日期 2021-08-13 公文时效

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的主办意见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1-08-13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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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杰代表

您好,您在《关于加大对乌兰浩特市产业发展政策支持的建议》中提出7条政策支持建议,对此结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作出如下答复:

一、关于对东部地区企业用电补贴事宜

蒙东、蒙西电网工业用电价格差异问题确实存在,为降低蒙东地区工业用电价格,2018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蒙东地区大工业用电输配电价改革和市场化交易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8〕1574号)明确“对参与交易市场和进入保底供电服务市场的大工业用户实施倒阶梯输配电价,即在现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水平上,根据年度实际用电量超额累进下调输配电价,年用电量1亿千瓦时及以内的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分钱;1-5(含)亿千瓦时之间的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5-10(含)亿千瓦时之间的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5分钱;10-20(含)亿千瓦时之间的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3分钱;20-30(含)亿千瓦时之间的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3.5分钱;30亿千瓦时以上的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4分钱。”为此,自治区财政每年大约安排12亿元补贴蒙东电网,降低工业用电价格。今后一段时间还将继续执行这个政策。

二、关于放宽考核偏差电量额度事宜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东部地区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的通知》(东北监能市场〔2021〕4号)规定“用户未完成交易合同偏差在5%以内的少用电量,免于支付偏差费用,超过5%的,按照相应类别交易电量平均交易电价的10%计取;超合同用电量按照合同签订的相应类别发电企业平均交易电价的1.1倍结算,用户仍可享受部分发电企业降价。”这条规定的主要目的是鼓励用电企业准确申报用电量,进而保障蒙东电网电力平衡,保证电网调度安全平稳运行。去年,受疫情影响,企业生产波动较大,实际用电负荷也随之波动,一些企业出于成本考虑,有参与大工业用电交易积极性不高的情况。上述政策由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制定,自治区本级没有职能直接修改。

此外,为鼓励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关于进一步推动蒙东地区大工业用电输配电价改革和市场化交易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8〕1574号)也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蒙东地区大工业用电全部进入电力交易市场”,也就是说,电力交易市场全面向工业企业开放。

三、关于节能改造补贴事宜

围绕落实能耗“双控”政策要求,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节能改造项目支持力度(主要按节能量给予补助),根据节能形势和资金安排情况,我们将适时对节能标准和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同时,也建议乌兰浩特市可以通过将同一类别小的节能项目做 成打捆项目,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四、关于支持农畜产品加工和中蒙制药项目事宜

我们坚持把农畜产品加工和中蒙制药产业发展作为支持兴安盟(包括乌兰浩特市),“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2.7亿元支持86个项目建设,今后我们将继续对兴安盟和乌兰浩特市符合条件的农畜产品加工和中蒙制药项目给予支持,并将这方面的重点项目向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目前由自治区财政厅管理)进行推介。

五、关于支持规划布局重大项目向乌兰浩特市倾斜事宜

乌兰浩特市是革命老区,为内蒙古的解放和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我们将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大力支持落户在乌兰浩特市制造业重点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倾斜资金支持,积极向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基金推介项目,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帮助项目办理前期手续。

六、关于继续实施小升规奖补政策事宜

“小升规”奖补政策是《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中的一条,这个政策的实施年限是2018—2020年。目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在修订这个政策,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将会按照国家工信部的政策导向,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

七、关于支持园区供汽企业事宜

今年以来,煤炭价格高位运行,供汽企业(主要是火电企业)成本增加。经咨询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价格部门,供汽(蒸汽)价格不再政府定价范围内,因此可以考虑按照市场供需调整供汽价格。

2021年5月31日

签发人:李仲开

答复人:马靖华

联系电话:0471-482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