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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2-04430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建议字〔2022〕2号
成文日期 2022-08-16 公文时效

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6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2-08-16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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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白心亮代表提出的第363号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在降低准入门槛、减轻税费负担、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创新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一、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一)推动盟市开展“助保贷”融资服务。2013年开展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融资服务以来,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财政共注入资金21亿元建立了“助保金贷款”资金池,其中,自治区引导资金9.6亿元,盟市配套资金7.9亿元,旗县配套资金3.5亿元。截至2022年4月底,全区累计发放“助保金贷款” 2508笔,贷款金额142.85亿元。其中2022年1-4月新增贷款46笔,贷款金额2.79亿元。

(二)继续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是采用奖补结合的方式,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专注服务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机构给予资金支持。2018-2021年,全区123家次融资担保机构获得工信部降费奖补资金支持3.24亿元。2022年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工作尚未开展,待工信部正式下达通知后,我厅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三)大力推广“信易贷”服务。利用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全区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信易贷”平台于2020年6月试运行。截至2022年4月底,内蒙古信易贷平台已入驻金融机构190家,发布金融产品234款,成功授信企业286家,授信金额42.12亿元。其中今年1-4月新增授信22笔,授信金额8.54亿元。

二、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服务功能,为全区中小企业提供“8+1”服务功能(信息、投融资、创业、人才与培训、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咨询、市场开拓、法律)。截至2022年4月底,平台集聚服务机构2187户,注册中小微企业用户26430户,累计发布涉企政策、信息52745条。

三、加大“专精特精”中小企业培育

2018年底,《自治区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要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2019年5月,我厅下发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工程推进计划》,明确了开展组织认定、搭建发展平台、推动银企合作、加强服务指导等四项工作任务。2019年11月,我们制定了《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截至目前,全区累计认定自治区级“专精特新”示范中小企业56户、细分领域专业化“小巨人”企业28户,给予资金支持5600万元;全区22户中小企业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其中5户企业获得资金支持近1000万元;全区13家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的示范平台获得奖补资金439.2万元。2022年,力争培育100户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加强政策保障

(一)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2019年12月1日正式施行,从工作机制、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创新、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立法规定,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中小企业诉求响应机制。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权益保护规定》,设立400-01-56871中小企业投诉举报电话,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保护。

(三)建立预防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在认真贯彻落实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基础上,起草印发《关于建立防止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0〕48号),建立了我区防止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包括预防、保障、惩戒、督查督办和组织保障5项机制14条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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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李仲开

人:嘎拉巴达尔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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