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4-05872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建议字〔2024〕60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公文时效 |
姚振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将BDO及下游产业系列产品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支持力度
一是完善支持政策。自治区大力支持乌海市建设BDO及下游煤基新材料产业基地,研究起草了《关于推动1,4-丁二醇(BDO)及下游煤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从优化产业布局、强化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加强要素保障、拓展应用市场五方面支持BDO及下游煤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目前正在征求相关厅局意见。二是加大资金支持。近年来,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已安排2626.2万元支持乌海市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公司发展、内蒙古三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华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东景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BDO及下游煤基新材料企业发展。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
2022年10月11日,自治区工信厅印发了《关于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的若干政策》(内工信经运字〔2022〕405号),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2022版)》,包括先进化工材料、先进碳材料等12个行业。目前正在修订完善工业领域新兴产业目录,1,4-丁二醇(BDO)及下游聚合物已纳入工业领域新兴产业目录。
四、优惠电价方面
从政策规定方面看,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要求各地不得擅自出台地方性优惠电价政策。2022年,为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清理取消不合理优惠电价政策的要求,做好审计署2021年节能减排审计发现问题和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取消我区优惠电价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2〕1391号),取消了蒙西电网战略性新兴产业基本电费折算电价优惠政策。对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的企业用电,其电价按照电力市场规则交易形成。
2024年7月1日
签发人:王金豹
承办人:姜丽
电 话:0471-482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