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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2-02219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民爆字〔2022〕212号
成文日期 2022-06-01 公文时效

关于在全区民爆行业中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2-06-01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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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应急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自治区安委办和工信部安全生产司有关通知,现将我区民爆行业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过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我区民爆行业持续高质量安全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活动贯穿6月全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

二、“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内容

(一)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组织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深入到各个层级,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确保全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 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宣传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意见》,进一步凝心聚力,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总结好三年来专项整治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全行业内进行宣传推广,鼓励各地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要积极引导企业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四)强化问题隐患警示曝光,开展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结合实际和区域特点,从6月至12月,开展好“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要围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安全生产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有力举措做好有关经验总结和亮点宣传。同时曝光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真正形成震慑。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举报重大问题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五)加大安全生产法宣传力度。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并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督促通过正向宣传激励方式,形成良好安全管理氛围。发挥好行业协会等平台作用,以《工作简报》、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体为载体,多种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好的做法、典型案例,助力“安全生产月”宣传和普法工作。

(六)开展好启动仪式和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宣传启动仪式和6月16日咨询日活动。要结合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同时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安全志愿者等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范畴,制定活动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督导检查。

(二)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及时推出系列宣传报道。充分利用重要场所、重点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和口号,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加强信息报送、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力争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创新。

请各盟市务于7月4日前将活动情况和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民爆处。

联系人:沈国强,联系电话:0471-6944628,

邮  箱:493012985@qq.com

附件: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