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4-03068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中小字〔2024〕198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06 | 公文时效 |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142号,以下简称《通知》)(具体内容请登录工信部中小企业局网站查看),为了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按要求申报
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范围为已获得自治区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复核未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企业为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企业和复核企业按照《通知》和《办法》要求,在2024年4月25日至5月19日期间,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上传申报材料,打印《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或《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附件5)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逐级上报。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纸质件应与网上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
二、各盟市严格审核
各盟市工信局按照《通知》和《办法》附件3中认定标准和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通过组织实地抽查、第三方数据验证、财务报表对照等方式,对申请材料和复核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未通过复核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具体原因进行说明。各盟市工信局于5月19日前将以下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自治区工信厅中小企业局,附表Word版发送至中小企业局邮箱(nmgzxj@126.com):1、加盖公章的正式上报文件一份(含《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2、加盖公章的企业申报材料一份(含《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其中,请各盟市工信局核实后,认真填写附件1和附件2中“第十部分”内容,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市工信局公章。3、单独提供只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1和附件2纸质表格各一式两份。其中,推荐时间填写为“2024年6月15日”,推荐单位填写为“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信息部分填写完整,初核推荐部分无需填写。
三、自治区审核推荐
自治区工信厅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盟市初审上报的企业进行审核,择优上报工信部。
附件:
1.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3.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4.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佐证材料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