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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的报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3-11 04:39: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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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82号)要求,我委对照已经公布的权力事项清单进行认真梳理并编制了我委权责事项清单。经梳理,我委行政权责事项共162项。其中:行政许可权责事项6项,行政处罚权责事项86项,行政确认权责事项15项,行政给付权责事项3项,行政奖励权责事项18项,行政征收权责事项4项,行政监督检查权责事项19项,其他行政权力权责事项11 ,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委门户网站全面公开。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时间、要求和格式,在委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置了“预决算公开”专栏,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委门户网站同步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推进项目审核批准信息公开。依托委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平台、简报、要情、调查研究以及新闻媒体等渠道,发布工业经济运行、工业投资、中小企业、煤炭等领域的运行数据、项目核准、项目备案等政务信息,并在办公室设立公共查阅点,及时为群众提供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等信息咨询。

(二)政策解读及舆情回应情况。

我委提请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1561号)、《关于支持煤炭转化企业与煤炭生产企业重组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57号)、《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权益保护规定》的通知(内政发〔201564号)等8个政策性文件,并第一时间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委门户网站发布解读信息。并对全国重点信息进行了解读,方便公众知晓和了解掌握政府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及措施,全年共解读政策信息52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舆情引导,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委各分管副主任担任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具体负责新闻发布的登记、受理、答复、处理工作。制定了网络舆情监管制度,加强对境内外中文新闻、论坛、贴吧、博客等进行全面监查,及时处置不利舆情信息。截止目前,我委未发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方面的负面舆情。

(三)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按照政务公开要求,通过建设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的方式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前,我委网站运行平稳,日均页面浏览量2000余次。

网站建设方面,于20156月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采用模块化功能设计,功能和版式调整便捷高效,设置了经信资讯、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及专题专栏等主要栏目。其中,信息公开设置了领导信息、政策法规、机构职能、社会监督、依申请公开等10个子栏目,网上办事设置了办事指南、项目审核结果公示、应用平台推介等8个子栏目,互动交流设置了主任信箱、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回应关注等7个子栏目,全面反映我委信息公开、回应关注情况,访问者也可以通过检索功能非常容易的查询到自己所需的信息,切实发挥网站的功能,同时提供信息分享功能,使我委公开信息进行更广泛的传播。

微博微信方面,网站提供官方微博微信的二维码扫描功能,用户扫描后,即可获取相关行业的最新工作动态,也可查询历史信息。

手机客户端方面,网站提供手机客户端程序下载功能,客户端采用自动调取的方式运行,保持与网页版的同步更新。

(四)组织保障、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1.组织保障情况。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处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指导、协调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日常工作的落实,工作经费根据需要列支,履行对全区经信系统督促指导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2.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情况。为切实加强信息资源安全管理,我委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本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在承办处室审核的基础上,委办公室一个出口审核,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批,从源头和环节上严格把关,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
   
3.落实考核、评议、举报受理责任追究制度情况。年初部署工作,年终总结工作,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都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总结和考核评议。在委门户网站设立了举报受理电话和信箱,采取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可向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举报。目前没有接到任何举报和投诉。

    4.组织全区经信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情况。主要采取以会代训、以会代培的形式开展此项工作。在日常的主任办公会议和例会上,研究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2015121315日,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全区经信委系统“互联网+政务”和新闻宣传工作培训班,各盟市经信委办公自动化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扩权强县试点旗县经信部门负责人,自治区经信委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五)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情况。

网上办事大厅,也叫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全区26个平台完成了不同面积的实体服务大厅和自治区中小企业62电视频道建设,自治区枢纽服务平台与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1个电视频道与10个特色产业集群(园区)完成了网络互联互通。开通100M互联网电路19条,20M互联网电路10条。设立了全区中小企业4000156871服务热线、短信平台、微博、微信、公众QQ等多媒体信息交流手段;建成了全国首家覆盖所有平台网络的网真视频系统,26个平台已经开通并实现了互联互通。

(六)完成自治区交办工作任务情况。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发布平台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5115号)文件要求,搜集并整理了2008年以来至今能公开的政府信息750条,并按照文件要求,第一时间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和在委门户网站相应栏目,在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和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情况检查中,我委的信息发布工作受到了表扬,做到了发布平台与网站的实时更新,信息发布及时。

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通试运行政府专网政务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实现公文网上传输的通知》(内政公办字〔20152号)文件要求,我委第一时间接入系统,每天登陆系统,认真查看信息,及时反馈我委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委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板块中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栏目,详细说明了依申请公开的须知、依据及流程、依申请申请表、结果查询等内容。2015,我委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2015年收到燃煤补贴、民爆业务办理、中小企业政策解读等13件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没有收到投诉问题。

四、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在经信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的指导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单位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2016年我们要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有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完善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功能。

 

 

 

  

                                             201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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