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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对自行脱党的党员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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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党员自行脱党问题时,要认真分析是否“没有正当理由”和“连续6个月”这两个条件。不要把因有某些客观原因而连续6个月没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没有交纳党费,或没有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一律不加分析地作自行脱党处理。同时,党组织如发现有的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等问题时,应及时批评教育,帮助他改正错误,而不要等到6个月以后才去过问或处理。如本人不接受教育,坚持不改,则应按照党章规定办理。 按照党章规定,自行脱党的党员是否除名,应召开支部大会上级讨论决定,并报党组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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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意见不一致,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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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对发展对象有不同看法和意见是正常的,要通过充分讨论,使大多数人统一认识,并在此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如果讨论中持两种意见的人数接近,则不要匆忙表决,可暂时休会,待进一步酝酿后,提请下一次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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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好党课的方法步骤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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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上好党课,使党课教育达到预期目的,一般的方法步骤如下: (1)制订党课计划。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支部党员的具体情况,确定上党课的时间、内容、授课人,并提前将党课计划印发本支部全体党员和有关人员,以便做好准备。党组织应当做好调查研究,注意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 (2)准备党课教材。党课教材要做到观点正确,内容和提法必须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要紧密配合形势任务,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党课教育的内容。在准备党课教材之前,需要做好调查研究,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党课的语言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深入浅出。党课教材可以采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编写或党刊发表的教材,也可以由基层党组织或者授课人自己撰写。 (3)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听好党课。听党课的主要对象是本单位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也可根据党课的内容,有选择地吸收入党申请人参加。对没有申请入党,但是政治上、工作上和思想作风等方面都表现较好的同志,经过基层党组织同意,也可吸收他们听党课。 (4)了解党课效果,搜集反馈意见。有组织地开展讨论,引导党员围绕中心议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根据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党课内容、形式等进行必要的改进和完善,不断提高党课教育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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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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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二是精简会议活动。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三是精简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四是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五是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六是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七是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八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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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党章规定的纪律处分对党员有哪几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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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党章规定,对党员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种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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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对自行脱党的党员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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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党员自行脱党问题时,要认真分析是否“没有正当理由”和“连续6个月”这两个条件。不要把因有某些客观原因而连续6个月没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没有交纳党费,或没有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一律不加分析地作自行脱党处理。同时,党组织如发现有的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等问题时,应及时批评教育,帮助他改正错误,而不要等到6个月以后才去过问或处理。如本人不接受教育,坚持不改,则应按照党章规定办理。 按照党章规定,自行脱党的党员是否除名,应召开支部大会上级讨论决定,并党报组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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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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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坚持反腐倡廉指导方针,明确目标思路,落实工作任务,完善体制机制,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系统治理。从实践中来看,需要着力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要完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初步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不断夯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形成比较完善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规范化水平;基本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有效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继续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明显改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要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既要抓紧治标,通过查办案件、纠风整治、执法监察等,清除已经暴露出来的腐败现象,有效抑制腐败行为,为治本提供基础;又要更加注重治本,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在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管理的同时,也要正视合理需求,引导党员干部消除心理失衡、自觉遵纪守法,切实做到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 要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之间,相互联系、相互支撑,共同作用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之中,必须有机结合、整体推进,提高整体效能。继续解决一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一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推进一批改革措施,纠正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要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综合效能。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在新的历史时期,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建立综合的战略,运用综合的措施,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综合效果。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多措并举,加强协作与配合,完善机制,继续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进一步提升源头治腐的效果。 建立起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只要我们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发挥方方面面的力量,踏踏实实做好各项工作,通过长期艰苦的努力,就一定能够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目标,把消极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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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防体系建设在反腐倡廉实践中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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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几年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新进展新成效,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正在不断显现。大体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有利于科学规划反腐倡廉工作。任何工作若没有科学规划,很难做到有序开展。如果不作出科学、系统的反腐倡廉重大决策,不提出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容易“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通过总结多年反腐倡廉实践经验,使我们懂得了,抓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做到科学谋划。也就是说,从基本要求、指导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具体措施等方面对反腐倡廉作出统筹安排、协调发展,从而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性、全局性和预见性。 有利于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反腐倡廉是全党全社会的事,仅仅依靠某个部门、某个单位难以抓出明显成效。 有利于提升反腐倡廉工作的综合效能。从体系构成的六个方面任务来看:教育侧重于教化,是基础;制度侧重于规范,是保证;监督侧重于制约,是关键;改革侧重于创新,是动力;纠风侧重于固本,是本源;惩治侧重于处罚,是手段。这六者相互依存,相互配套,相互促进,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通过整体推进,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矫正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同步发挥作用,提升了反腐倡廉的综合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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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建立健全惩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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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们不妨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理解: 其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得出的科学结论。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来,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反腐倡廉道路。在长期革命生涯中,毛泽东同志始终特别重视反腐败,把建立廉洁政府、反对贪污腐败作为治党建国的重要思想。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再次向全党敲响了警惕敌人“糖衣炮弹”的警钟,提出了“两个务必”的著名论断,并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斗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针对改革开放大潮冲击下,一些党员干部被腐蚀、党内不正之风来势很猛的情况,邓小平同志尖锐地指出:“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提出要坚持经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腐败”,探索在不搞政治运动的条件下端正党风,反对腐蚀的新途径。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确定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并推动反腐败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上来。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反腐倡廉建设推进到了统筹规划、系统治理、协调发展的新阶段。 其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也是新形势新任务发展的客观需要。改革开放之初,由于旧的计划经济体制被打破,新的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建立起来,腐败现象一度滋生蔓延。“急则治标”,自然会对腐败出重拳、出快拳,力气用在治标方面多一些。经过多年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为从源头上防治和减少腐败现象创造了有利的经济环境;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法治不断健全,为加强和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这个时候提出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可谓是大势所趋,水到渠成。 其三,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还是对国际反腐败成功经验的有效借鉴。惩治和预防是目前世界上应对腐败的普遍做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三项宗旨的第一项就是“促进和加强各项措施,以便更加高效而有力地预防和打击腐败”。20世纪90年代开始,世界上不少国家提出建立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研讨会“国家廉政体系”,并将其作为长期坚持的反腐败策略。可见,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既符合我国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也符合国际反腐败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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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表现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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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目的在于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其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客观需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着力点。用制度的形式保持和发扬党的建设的优势和传统,将新形势下形成的新理论、新经验、新做法固定下来,有利于形成保障和促进党的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其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保障。体制、制度方面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是现阶段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关重要,就在于: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必须依靠制度贯穿其中。教育要靠制度来保证,监督要靠制度来落实,改革要靠制度来巩固,纠风要靠制度来深化,惩治要靠制度来规范。 其三,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又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体现。 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发展,随着党的建设全面推进而推进。近些年,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目标,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坚持全面规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教育、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预防违纪违法和腐败行为、保障党员权利等方面的实体性和程序性法规制度,从而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域不断拓宽、成效不断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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